出国留学协议公证
 一、办理出国留学协议公证,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:
    1. 派出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; 
    2. 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(包括证明留学人员与担保方的关系); 
    3. 委托代理人申请的,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件; 
    4. 公派留学人员及经济担保人的身份证件; 
    5. 协议书草本; 
    6. 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。
    二、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协议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
    1.留学人员、保证人一、保证人二各自身份证件;
    2.协议书全部;
    3.保证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;
    4.要求保证人需亲自办理,不可委托。
© 四川省什邡市公证处